公告本校跆拳道專長甄試評分規定修正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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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:
2023-11-15
主旨:公告本校跆拳道專長甄試評分規定修正事項
依據:本校112學年度招生檢討會議決議事項
公告事項:
一、本次修正除專長成就外,餘修正內容自113學年度招生考試開始適用(如附件1)。
二、有關修正後專長成就部分,因核分計算係以術科甄試測驗年度前2年度1月1日至測驗日前1日以內之比賽成績為核計依據,為維護考生權益,爰自115學年度招生考試開始適用(核分計算期程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測驗日前1日止,如附件2)。
附件1-113、114學年度適用-中央警察大學跆拳道專長甄試評分規定.pdf
附件2-115學年度起適用-中央警察大學跆拳道專長甄試評分規定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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